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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开始动手(2 / 4)

走路来到一公里外的街区,找到辆很普通的轿车,趁着黑夜用两跟金属耳朵勺打开车门。

开着车去了伦敦其他大区,又找了个辆满是灰尘,看起来就停了不少时间的车,用瑞士军刀当工具,把两辆车的车牌换了。

明天失窃轿车的车主报警,警察会因为车牌不对,而不查李长亨的车。

而被换了车牌,好些天没用车的车主,就算明天忽然有事,很大可能也不会留意车牌。

万一注意到了,车主第一反应是车被偷了的同时,会本能的查看一番。

毕竟车一直就停在这里,而且车是什么样,里面有什么东西,透过车窗就能看到,车主肯定会用钥匙试一下。

等他打开车门,开车去报警,伦敦警察就算受理了,也不会按照失窃车辆受理。

只是车牌被人换了,警察可不会那么勤快。

加上两辆车是伦敦不同区的车,警局肯定也不是同一个警局。

以这年代的通讯和工作效率,这两个警局能在十天、半月内互通一次情报,就算高效了。

可那个时候,李长亨早就搞定银行的事。

把偷来的车开回贝克街,停在特里他们接手的箱包店,和其他门脸公用的地下停车场里。

然后趴在墙上,很快就隐隐约约听到冲击钻的声音。

三十年代米国就出现了冲击钻,特里这群人要是不用这种电动工具,想挖到金库,没两个月就别想了。

既然已经确定地下有人在挖地道后,李长亨心里想着,是在地下停车场打劫特里这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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