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阮素在,季母比以前轻松了许多。为了不让别人盯着,季母也不敢请护工,照顾儿子的重任就落在了她身上,除了给儿子擦洗身体交给邻居以外,其他的她事事亲力亲为,她今年也快六十了,身体有时候也吃不消,为了不让儿子生褥疮,每两个小时就要给他翻身,为了防止肌肉萎缩,更要每天定时扶着他,要么固定坐在床上,要么固定在起立平台上。因此季母一天都得在家,她将儿子季明崇照顾得很好,这其中何尝不是殷殷切切的慈母之心在支撑着她?
现在阮素虽然才过来两天,季母却能够好好地休息一下了。
阮素做这一切还不是很熟练,但她很有耐心。虽然季明崇现在是植物人了,但并不代表他就不用进食。他现在没了反应,就只能通过胃管来进食,季母买了市面上小宝宝用的辅食机,将饭菜还有汤混在一起打成糊状,再慢慢地用注射器打进胃管里,阮素今天特意给季明崇炖了鱼汤,毛豆都说这鱼汤特别鲜美,只可惜季明崇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晚上,阮素要跟季明崇睡在一起,两个小时就得起来一趟给他翻身。
现在没有人相信她是心甘情愿的照顾季明崇。
不过她做这一切也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她只想报答已经过世的季父,季父乐善好施,是个极好的人,他最后躺在病床上时已经骨瘦嶙峋,哪怕是他好的时候,他也认不出来她,但那不重要不是吗?如果不是季父,也许这个世界上早已经没有一个叫阮素的人了,因此在知道季家的遭遇后,在知道季父最放心不下季明崇后,她选择接受了这一桩婚约。
外人都觉得她是为了阮家,可只有她自己知道,不是的。
她回到阮家时,已经成年了,正如阮父阮母没有因为血缘就无条件的接受她疼爱她,她也一样,对她来说,那也只是血缘上的亲人,实际上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这样的家,并不值得她做到这个地步。
她的命本来就是季父救的,现在她理所应当要去报答,她没什么钱,只有她这个人,于是她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这个家。
给做完手里的事情已经快十点了,她洗漱好躺在季明崇身旁,侧过头看了他一眼,房间里还留着一盏灯,昨天晚上她还是有些怕的,可每次心里怕,她就会探出手去感受季明崇的鼻息。
温热的。
自从确定跟季明崇的婚约后,她从很多种途径都听过他以前的事。
他曾经是最耀眼的少年,他那样聪明,是季父最看重的继承人,阮父也曾说过,如果季明崇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故,那么季家一定比过去更加辉煌,他是那么多人的期盼。
他长得很好,即便这样躺了五年,还是能够看得出他的外表有多出色,听说,当年他上过封面的杂志通通大卖,封面上,他气宇轩昂,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那个时候他才二十一岁,很多人都说他是商界天才,也有一些人说他乳臭未干,还太年轻,可能为了让自己显得成熟一点,他戴着一副金丝框边眼镜,她现在还记得,同寝室的妹子站在报亭翻着那本杂志,拉着她小声说,这才是让人看了腿软的斯文败类啊。
现在他就这样躺在她身边,当初说他是天才的人,已经忘了他。
正在阮素出神地看着他时,门口传来声响,下一秒,一个穿着睡衣的小男孩抱着抱枕钻了进来。
阮素诧异:“毛豆,你怎么还没睡?”
毛豆的睡衣明显小了一点,上衣尤其,看起来他的肚子更加圆滚滚了。
他飞快地爬上床,坐在阮素身边,一脸“疼爱”的表情说道:“婶婶,我知道你怕,等奶奶睡着了我才进来陪你的!”
阮素失笑,“那谢谢你哦。”
毛豆赶紧躺在阮素身边,拉过被子盖上肚子,他又侧过头看了沉睡中的季明崇一眼,小声说:“我是不敢一个人跟叔叔呆在房间里的。”
“为什么?”
“叔叔一直睡!”
阮素知道,她昨天都有点怕,更别说毛豆这个小孩了。
不过毛豆怕,却还是跑进来陪她,这就让她有点感动了。
小孩子又软又香,身子也很暖,阮素跟毛豆挨在一起,两人都没有睡,过了一会儿,阮素才问道:“你还记得你叔叔吗?”
毛豆有些兴奋,她还是第一次跟奶奶以外的人睡觉,婶婶身上香香的,他笑起来有一对讨喜的酒窝,“我不记得了,不过我听奶奶说,我叔叔特别喜欢我,我出生的时候,叔叔给我买了很多玩具。”
毛豆出生的时候,季明崇还没有出事。
阮素怔怔的,似乎在想象季明崇抱着小孩的样子。
“奶奶说,叔叔一开始以为我是女孩子,大家都这么以为,在国外出差的时候,叔叔还给我买了芭比娃娃。”毛豆说到这里,有些遗憾的说,“可惜那些东西都不见了,不然那个芭比娃娃我还能送给小敏,你知道小敏吗?”
“不认识呢,是你的小伙伴吗?”
“是我幼儿园的朋友,她对我很好,经常给果冻我吃。小敏生日的时候,她爸爸妈妈买了好大的蛋糕,我们全班一起吃的,大家都送了礼物给她,我没有,不过我给她叠了一个纸飞机。”毛豆小声说,“奶奶说,我叔叔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等我叔叔醒来后,什么都给我买,我就跟小敏说,让她以后用这个纸飞机跟我换真正的飞机,不过那要等我叔叔醒来!”
“很聪明,小敏很开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