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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的猪蹄有嚼劲,味鲜肉美,这是胡烨啃完猪蹄的第一个想法。
而且这是经过柏树枝桠烘烤过的,虽然看上去有一层金黄,但是那种媲美牛筋的嚼劲,让胡烨是爱不释手。
于是啃完一个,再来一个,根本停不下来。
“少爷,你别啃这么快啊,给俺留两个!”老钱一边啃着,一边语无伦次的说道。
胡烨就是一脚踹了过去,这货已经啃了十多个猪蹄,但是没有一点吃饱的迹象。
别的人都已经远离了这两个吃货,只有小强在跟这两个吃货抢猪蹄。
这些猪蹄都是青天街上那些老百姓给胡烨送过来的,因为他们听说胡烨喜欢吃猪蹄,于是每家每户都送来两条猪大腿。
胡烨记得自己从来都没说过自己喜欢啃猪蹄,但是看见老钱那邪恶的眼神就知龗道,肯定是这货打着自己的旗号干的勾当。
“好了!别吃了,该干正事了!”
胡烨用毛巾擦了擦手,一脚踹在老钱身上,然后洗了把脸,看着初升的太阳,又是新的一天。
“什么正事,我的正事就是啃猪蹄!”老钱是有了猪蹄就忘了胡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