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渐渐的,***d的律师们找到了一个新的方向,撇干净了之前零零碎碎的东西,把矛头对准李秀珠本人,希望通过改变策略来分化原告内部的关系。
这种做法很阴险,但在祁镜看来也确实是个突围的好办法。
本来丙肝这种症状隐匿性很强的感染就难以查到感染源,历史上许多和丙肝有关的官司最后都是证据不足草草收场,甚至于有许多案件都不会受理。
伴随丙肝而来的往往是海量的烂摊子,多看一眼都会觉得麻烦,被告没必要去较真,只需要像他们那样,把水搅浑就行了:“我还是想提醒原告、法官和陪审团,性传播是双向的!除非原告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并非李秀珠传染给她的男友,否则我们将保留起诉原告方诽谤的权利。”
不同于其他案件,原告往往是明面上的受害方。
传染丙肝确实是双向的,所以此言一出,旁听席上就传出了许多暗暗讨论的声音。
陆子姗倒是对这种说辞早有准备:“找出背后的源头,我特地为我的当事人准备了一份男友性行为时间表。”
说罢,她便把早已经准备好的复印件递了上去。
“丙肝传染确实是双向的,但好在我当事人交友甚多,能佐证的人数也够多。”
陆子姗解释道:“从我制作的时间表上能清晰地看出,在与男友d交往前,也就是2001年4月前她曾与男友c交往过三个月,有过多次xing行为。如果我当事人有丙肝,这么多次的xing行为,足够造成感染,这说明当时她并没有染上丙肝。”
“在遇到了男友d的01年8月,离男友d的车祸已经过去了四年。在4-8月的四个月里,我当事人一直在澳洲出差,高强度的工作根本没机会找新的男朋友。”
“不不,我觉得以你当事人的交友频率,这完全有可能。”
陆子姗最烦别人打人格和隐私牌,尤其是这种极其带有针对性的攻击,是她最讨厌的:“法官大人,对方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恶意揣测我当事人的诚信,我反对!”
法官也是位女性,又生在米国,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应该站在原告这一边。但她本人却是个非常保守的人,又生了一个女儿,现在正值青春期,被对方律师团算准了这一点。
所以,她对这类发言中带上了些主观情绪,或者亲自代入了其中:“虽说被告律师这么说有错,但原告也应该拿出更充足的证据来堵住他们的嘴。”
她没有说“反对有效”,提醒的还是陆子姗,这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但陆子姗也做过功课,在这方面也早就有了反制措施:“法官大人,我当然有证据。这是2001年4月-8月,我当事人在澳洲分公司的工作表。四个月的时间里,她工作了三个月零九天,没离开过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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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制品原料特殊,在上世纪一直都是交叉感染的重灾区。所以在规范了血液制品制作和保存流程后,使用血液制品前都需要登记,包括病人和商家名,使用前后也都需要检查病人的传染病情况,明确责任。
这次的问题出在了一家还算小有名气的血液制品公司,***d。
在被提起诉讼前,它在米国九家血液制品公司中份额排名第六,也算相当不错了。在接下去的几年时间里,这九家血液制品企业会缩减到只剩五家,***d就是其中之一。(2)
***d原名bd,一直都是经营范围比较单一的血液制品企业。
它也算七十年代的老企业了,可经营了那么多年一直都处在中游,在日趋寡头垄断的国内格局下没什么太强的竞争力。
血液制品都来自血浆,比的就是原料来源。bd年采血量不足千吨,根本没法和前几的企业相提并论。
眼看着米国zf对血液制品的要求日益升高,成本水涨船高,在充分竞争与较强的监管环境下,产业将不断走向集中,他们最后只能接受被别人收购吞并的命运。那个j就是收购公司的缩写,也是这次祁镜掐准时机让李卫西狙击的对象。
两年前的收购对j公司来说是个大手笔,本来愿景不错,借着融资能做到血液制品和医疗器械两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