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想反正待着也是待着,不付费就不付费。
给这个高利贷者打了几次官司,这年轻人的名气大了起来。
不少人都请他代理打官司,但这个高利贷者用他代理打官司还是不付费。理由是如果不为他打官司,这年轻人能出名吗?有人请吗?律师费就当年轻人为他付的广告费。
年轻人觉得高利贷者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也就没和他计较。
是金子总要发光,年轻人的生意越来越好,一个人干不过来了,他想开个律师事务所。一打听,正好有一个律师事务所要转让,只是自己手里的资金不够用。
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高利贷者,他们已经成了好朋友,只是帮他打官司,从不付费。
借钱肯定是没问题,想着是自己的好朋友,帮他打官司又从来都是免费,这利息总得优惠些吧?
没有,比别人一分也不少,还有附加条件,继续免费为他打官司。
这还不算,还提出:他在年轻人身上投了资,他要经常看看投资的效果。也就是每周六要到年轻人的律师事务所坐坐,要免费给他一杯茶喝。
到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坐坐,喝杯茶也不算什么,但年轻人心里憋屈呀!
可是,钱不借不行,也只能答应。
等这个年轻人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把本息都还清时,年轻人实在憋不住,问了高利贷者一个问题:“我们是这么好的朋友,您肯借我钱,既然想成全我,为什么条件还那么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