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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改组内阁(4 / 4)

五、绝对抵制“暴烈分子”(指国民党员)参预政权。

六、严整兵卫,保全地方。

七、抱定正当宗旨,维持国家秩序,设有用兵之处,所需军械饷项,仍当通力合筹。

八、拟俟国事稍定,联名电请政.府罢除苛佃杂捐,以苏民困。

九、嗣后中央设有弊政足为民害者,务当合力电争,以尽忠告之义。

十、中央实行减政,固结团体,遇事筹商,对于国家前途,务取同一态度。

这十条决议案,其实都不是各省代表的意见,也未讨论或引起争论,完全根据张勋的《会议纲要》照写下来的。

徐州会议结束后,张勋以大盟主自居,公然发出哿电(6月20日),反对惩办帝制祸首。电报说:

“君主、民主主张各有不同,无非各抒己见,罪魁功首,岂能以成败为衡。……近日南方各省坚执前言,操之弥急,如果相持不下,则南北势成冰炭,仇衅相寻,责难无已,万一战端再起,外人从而干涉,窃恐瓜分之祸,不在帝制发生之日,而在共和再造之时,律以误国之愆,必有尸其咎者,匪特公论自在人心,即勋一人断不承认。

“而报纸讹传,竟谓勋曾电政.府亦以惩办祸首为请,实系妄相揣测,不知勋素持公道,屡有宣言,定不随声附和,自相矛盾。且落井下石,既非大丈夫所为,而止沸扬汤,究与大局何益?”

这真是千古绝唱,张勋把包庇帝制祸首说成是:“公论”、“公道”;把南方反对帝制说成是“南北之争”而且用瓜分和误国等名词来威胁人。!--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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