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说话的男人身穿工装裤,黑色T恤,黑色的墨镜遮住了大部分脸,只能看到一张精美的下颌,整个人又酷又冷,有种桀骜不羁的野性。
这便是江城人眼中的鼎鼎有名的残废。
郁廷之。
站在郁廷之身边的人是王氏集团的大公子王登峰。
王登峰转头看向郁廷之,眯着眼睛,“三哥,没开玩笑吧?这荒郊野岭有什么可玩的?”
郁廷之抿着薄唇,未解释,拨开脚底下的荆棘,继续往前走着。
“对了,听说你未婚妻的老家就在秀水村。”王登峰接着道:“咱们要不要顺便去瞧瞧?听说她还有个从小在乡下长大的姐姐。”
“你说时,”郁廷之想了一下,“宋金凤?”
“什么金凤!人家叫宝仪!”
“哦。”郁廷之神色淡淡。
“三哥,你怎么连自己未婚妻的名字都记不清?”
听到这个称呼,郁廷之薄冷的唇扬起一抹微淡的弧度,耐人寻味。
须臾,他反问,“那又怎样?”
声音压得有些低,带着淡淡的烟草味。
那又怎样?
世界上怎么会有郁廷之这种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
王登峰很无语,“三哥,整个江城谁不羡慕你有个好未婚妻,你可倒好,居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甚至连名字都记不清!
这要是传了出去,江城那些爱慕宋宝仪的人,能一人一口吐沫把郁廷之淹死。
宋宝仪不但是江城有名的大才女,还貌若天仙,虽然已经有婚约在身,但追她的人仍旧不计其数。
相比之下,郁廷之就是个废物。
有腿疾,脾气不好,没学历,最重要的是没有半点商业才华。
郁廷之就像没听见王登峰的话一般,转眸看向另一边。
“三哥,你看什么呢?”
王登峰也好奇地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这一看,有些微愣。
只见,一道纤细的背影正提着竹篮行走在山林间。
少女身穿很简单的酒红色连衣裙,修身款的衬得纤腰盈盈一握,山风微拂吹得红色裙摆迎风飞舞,仿佛能随时乘风归去,烟雾袅袅下,衬得她如同九天而来的谪仙一般缥缈虚幻,美得有些不真实。
虽然看不清楚她的脸,但这气质,怕是名动京城的宋宝仪也是没法比的。
正是时,她突然弯腰伸手折起边上的一株颜色艳丽的野花。
随着这个动作,红色的衣领微微下坠着,露出一截雪白色的肌肤,如同凌寒怒放的红梅间的一抹白雪,玉骨冰肌,极为惹眼。
郁廷之倾身,伸手覆在了王登峰的眼睛上,“非礼勿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