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不停的干活,干活,干活,然后用巨大的劳动力,换取微薄的一点点晶核币或者是磷骨代币。
黑色的,只亮了一盏微光路灯的巷子口,有着秽浊前灯的面包车停了下来。
为了以防万一,凌姿坐在车子里,拿出她的白纸、剪刀和水笔,画了四五张的眩晕符。
她将这些眩晕符妥帖的收好在包巾外的兜里,然后跳下车,打开面包车的门,把凌家的五个男人,从车子上拖了下来。
巷子口,站着几个正在抽烟的肌肉男,有个像是工头模样儿的肌肉男,扭着脖子走过来。
他上下打量了凌姿一眼,她裹着一身黑色的包巾,把自己浑身包得只露出两只眼睛,虽然看不清凌姿的面貌,但从身形上看,这肯定是个女的没错。
工头男便是问道:
“哟,这是唱哪一出?”
“我要当几个人。”
凌姿装出一副驾轻就熟的姿态来,抬起脚,踢了踢地上被捆着的,依旧还处于眩晕状态的凌家大舅。
头顶的微光光照范围不大,将这无边的黑暗,似乎蒙上一层夜光的清纱,连凌姿的眼睛仿佛都被蒙在了这不甚清晰的光亮里。
她看着对面的工头男,手里捏着她的符咒,紧张得后背沁出一层的汗。
这是凌姿第一次来到牛角巷,也是她第一次干这种事儿,天知道她有多紧张。
都说牛角巷里鱼龙混杂,进了牛角巷的女人,都没有出来过的,所以她只站在牛角巷的外面当男人,并不敢进去。
而且,这废弃坑里的人大多都欺生,要是让牛角巷里的男人们知道,她其实只是个中新手,怕她今天是离不开牛角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