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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交保释放(2 / 5)

民国时期法律还不健全,法庭上很少见到律师辩护的场景,许多犯人在警察局就直接就被定罪了,上法庭只是走个程序。警察局长大笔一挥,代替法庭量刑定罪是很普遍的事情。

“路少爷,你真是太调皮了,我得向盛先生告你的状。”局长已经气得不会说话了,颠来倒去就是“调皮”两个字,可这“调皮”也不是罪啊。

“你们如果想要证明她窝藏了爆炸案的嫌疑犯,那就先找到证据,无论是人证还是物证,而且证据链要完整合理,如果严刑逼供取得证词,证明她有罪是行不通的。”路鸣继续一本正经说道。

局长不是头疼而是大脑麻木了。

他本来没想过要审问郑春月,那场爆炸案发生在日租界,严格说来是发生在日本的国土上,他不过是应日本人的邀请协助办案,抓捕嫌疑人。

他跟路鸣所说的审问,无非是要郑春月的口供。

如果招供了,就把郑春月移交给日本人,也算是有个交代,如果确实是冤枉的,那就让路鸣领走郑春月。可现在他连审问都没法审问。

日本人他得罪不起,盛家他也一样得罪不起。

“路少爷,你跟我来一下。”局长愣怔了大半天,终于缓过神来了。

路鸣跟着局长来到楼上,他前几天陪张子扬回局里报到时,进过局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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