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弦之坐在车上,看着景燕归背着背篓往景家老宅走的样子,她身形纤瘦,背篓硕大,背在她的后背就如背了一座大山,看着既搞笑又让他心疼。
他倒是想帮她把背篓背回景家老宅,只是不用开口他也知道她肯定会拒绝,毕竟他腿上的伤还没有好,他之前觉得腿因她而受伤能和她拉近一点距离,这会却巴不得腿伤快点好起来。
而她这会好像心情很不错,一边走路一边甩着马尾,可爱的不行。
方弦之的嘴角不自觉上扬,李时阳在旁用手肘轻捣了他一下说:“人都走远了,再看下去都成望妻石了。”
方弦之瞪了他一眼说:“开你的车。”
李时阳笑着问:“你之前拒绝了那么多的相亲对象就是因为她吗?”
方弦之往椅背上靠了靠说:“也不全是,以前觉得她善良温顺,怕她被养父母压榨欺负,总想着在她被压榨的狠了的时候帮她一把,对她了解了一些后却发现她其实是只狡猾的小狐狸,但是她的养父母却仗着身份各种欺负她。”
“她清楚的知道养父母的卑劣心思,坚强而又勇敢的活着,以她现在的处境,想要脱离养父母家实在是千难万难,她处于绝境却不气馁,努力地想要改变自己的人生,我便觉得可以帮她一把。”
李时阳笑着说:“想要帮一个人以你的能力和智慧至少有一千种一万种方法,哪里需要以身相许?弦之,你就承认吧,你喜欢人家!”
方弦之轻挑了一下眉,温润的目光看向已经走远的女孩,他的嘴角上扬:“是啊,我是喜欢她,你有意见吗?”
“我哪敢有意见!”李时阳夸张地摆着手说:“这些年你身边喜欢你的女孩子不要太多,给你相信的人也不要太多,但是你始终冷冷清清,看不到一点心动的迹象,整个人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我以前是真的以为你会打一辈子的光棍。”
“现在你终于有点烟火气了,我感觉挺好。”
方弦之的眸光宁静幽远,轻声说:“对于感情这事我从不将就,如果没有自己真正喜欢的,我宁愿打一辈子的光棍。”
这是他的恋爱观,从不将就,只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他和景燕归的感情,始于同情怜惜,真正了解了之后却更喜欢她的坚韧和聪慧,想和结婚,最初存的是帮她的心思,这几天却又有了质的改变,他发现自己想要更加了解她,想和她在一起生活。
李时阳听到他的话眼珠子却差点惊了出来,对他比了个大拇指:“你厉害!你这样还是早点把嫂子给拐到手吧,要不然她要是嫁给别人了,你怕是真的得打一辈子的光棍。”
其实想要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方弦之的眉梢微挑:“我已经在她的身上烙上我的印迹了,方圆十里之内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跟我抢她。”
“……如果真有不长眼的呢?”李时阳试探地问了一句。
方弦之的眼间瞬间清冷了不少:“那就打断他的狗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