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那小情人商量好没?明天一早我们就回去吧。”傍晚,林天溜达过来说道。
“嗯好,我去问问她。”叶扬点头道。
齐芳并没有完全拿定主意,此刻正在楼下被郑大叔一群人劝说呢,看得出她很是挣扎。
“笨丫头,这么好的机会还不去?难得你的小狼狗愿意带着你,啧啧,科学家的儿子哎,你真是捡到宝啦。”郑大叔的一句玩笑惹得酒吧你哄堂大笑,女孩却咬着唇什么也不说。
“我……我舍不得大叔,舍不得大家。”犹豫许久,女孩终于干巴巴的低泣了出来。
酒吧里静悄悄的,大家都没有说话,其实又有几个人舍得齐芳呢?女孩就是这间酒吧的小公主,根本像是所有人的女儿呢。
不过大家的面上都没有流露出不舍和难过,有的只是笑意,所有疼女儿的父亲都只有一个想法,让女儿过的好,让她安安心心的好好活着,流浪者确实很酷很拽,但实在不适合她这样的小丫头。
啪嗒,一个打火机丢了过来,却是一个高瘦汉子丢的,那打火机有些陈旧,但很是精美,上面刻着一个骷髅标志。
“行啦,别哭鼻子了,小芳不是最喜欢这个打火机吗?送你了!留个纪念吧。”高瘦汉子满脸微笑的说道。
啪嗒,又是一个钥匙扣丢了过来,还有项链,耳环,甚至还有个画着米老鼠的小镜子,每个人都走了过来,送给女孩一件可爱的小玩具,很快,她的怀里就抱着满满的一捧了。
这些东西并不很值钱,甚至有的和破烂无异,但却都是大家的一番心意,齐芳早已感动的说不出话来。
“行了丫头,你还年轻,总要去追寻自己的未来啊,又不是永远不见了,若是有机会,若是有一天这世界变了,郑大叔再带你骑车兜风,再教你那些厉害的玩意。”郑大叔柔声安慰道。
哇的一声,齐芳实在忍不住了,一头扑进郑大叔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直到她哭的嗓子都哑了才渐渐停住抽泣。
楼梯旁,叶扬笑眯眯的看着这一切,看着女孩最终咬着唇走到他身边。
“决定好了?”叶扬笑眯眯的问道,从心底里,他是真心希望女孩跟他一起去上京,她这样的小丫头,真的该过些不愁吃喝的好日子了,上上学,交几个同龄的朋友,她的童年已经没有了,最起码在剩下的日子里,他希望她像个小公主般的活着。
“嗯。”女孩坚定了点了点头道:“我跟你去上京。”话音刚落,她就头也不回的冲上了楼梯。
“小子!要是敢不好好照顾我们家小芳,可不会轻易绕了你哦!”
“小子,照顾好小芳啊,靠!她就等于是老子的闺女,可不许欺负她!”
酒吧里乱糟糟的吵闹着,叶扬一句句的保证着,一个个的微笑着点头答应,他一点都不觉得烦,父母送孩子远行的感觉,他很明白。
楼梯上,齐芳跪坐在地,早已哭成了一个泪人,但就像郑大叔说的,就像叶扬说的,她总是要去追寻自己的未来,总是要迈出这一步的。
真正的美好生活吗?齐芳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本能的,她心中产生了一丝憧憬,那应该是和她以前完全不同的生活吧。
“你们没什么要带的东西吗?上京外比较危险,没有任务的话,我们一般很少会出来的。”林天扭过头问道,叶扬摇了摇头,他本就没东西可带。
齐芳也摇了摇头,她的来福枪和摩托车已经送给郑大叔了,城里是不允许持枪的,沙漠摩托车也不适合走水泥路,除了那满满一包裹的临别礼物外,她只带了个小坛子,那是爷爷的骨灰。
“行了,那走吧。”林天一个翻身就上了直升机,叶扬也拉着齐芳跳了上去,从头到尾,齐芳没有回头再看一眼,她怕自己会变卦,怕自己实在放不下。
酒吧外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出来送行,该说的话其实都说了,指望这群大老爷们哭兮兮的送别,真比要他们的命还难,但叶扬却发现,酒吧的窗户旁,窗帘下,那是一双双闪动着晶莹的眼睛。
“小芳,保重啦。”郑大叔呢喃道,最后一刻,连这铁打的汉子也忍不住了,虎目中两行眼泪流了下来。
他并不后悔让齐芳跟着叶扬去上京,毕竟自己这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但他也明白,这一别或许就是永远了吧,或许还可以偶尔打打电话报个平安,但见面却非常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