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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天命之子(2 / 4)

妖修没有游历的说法,他们修炼更随意一些,因为寿元悠长,也不像人类那么争分夺秒。

芳芳则掩不住羡慕:“前辈身上的气息高深玄奥,想必血统高贵,不知故乡何处?”

这个问题,灵玉没有回答。她身上有化蛇气息。但并不打算宣扬。化蛇也是个大部族,万一人家有族民在扶桑之木。该怎么办?

她没有作答,珍珍和芳芳也不再问,转了话题:“前辈是第一次来扶桑吗?可有想去拜访的对象,或者想去的地方?”

“想去的地方……”灵玉沉吟,“你们说说看,哪里值得去?”

珍珍和芳芳叽叽喳喳地讨论了起来。来扶桑,当然要看日出了,日出扶桑,这是扶桑之木最负盛名的景观。观日出、游咸池,来扶桑之木一定要做的两件事。除此之外,还有禽鸟各族招待客人的各种节目。

“灌灌的千音会可以去看看。”

“寓鸟的偶戏也不错。”

禽鸟不比走兽,走兽多数爱好捕食,血统越高,性越凶残。禽鸟是妖族中的艺者,他们喜爱乐舞,甚至以此为生。

所以,扶桑之木是东溟最和平的地方,哪怕最凶残的妖修,来到此地也要把血淋淋的爪子收起来。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禽鸟没有纷争流血,这么多年来,扶桑之木的妖修,为了争夺更好的位置,打得还少么?金乌自诩禽鸟最强部族,金翅大鹏、帝江,这些上古异种都不服,争争吵吵,打打闹闹,是扶桑之木每年都少不了的戏码。这几百年来,连火鸦一族也参与其中了。

珍珍说:“火鸦据说与毕方神鸟同出一族,血统也很高贵……”

芳芳却道:“这只是自称吧?古时有人将毕方叫做火鸦,可要说现在的火鸦和毕方有什么关系,实在看不出来。他们化形也不比我们早。”

“这么说倒也是……”

两人一齐感叹:“怎么天命之子就生于他们族中呢?”

“你们说的是兽族少主吗?”

珍珍和芳芳忍住纠正她的冲动。

种族这个词,从来都是相对的。比如,之于人族,他们是妖族。之于草木一族,他们是鸟兽一族。再细分,还可以分成禽鸟和走兽,也就是扁毛和圆毛。

草木与鸟兽分居天阿和大荒,来往不多,大荒的妖族之争,最主要的是扁毛圆毛之争。

习性所限,在大荒占据统治地位的,还是圆毛走兽,他们习惯简称鸟兽一族为兽族,这在禽鸟们听来,很不顺耳。

不过,对方是客人,还是前辈,珍珍和芳芳没有反驳。这个问题争起来,圆毛扁毛们又要吵了,现在扁毛内部还没闹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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