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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君臣夜话(2)(2 / 4)

“陛下,大明朝土地兼并最为严重的地方,当属各地藩王,勋戚贵族!”

同样是一口小酒一口小肉过后,于谦脑子想的是,比起那二三十文钱一斤的劣质浊酒,这御酒当真是好喝不上头啊。

当然了,他所说之言,跟他喝没喝酒却是没有半点关系。

任凭谁来问,他都会给出这样的回答。

夹起一片卤煮羊肉沾了点蒜泥塞进嘴中,抿了一口小酒过后,于谦心中回味的同时,他脸色一正继续言语道:

“其二,便是各地的官僚士族,利用手中的职权强占百姓民田。”

“其三,便是边疆重镇内部的军官、豪强、内监瓜分屯田,化公为私,甚至役使屯田士兵为己用,致使许多田土陷入常年抛荒、子粒无收的现状。”

“其四,便是那有功名在身可免徭役与赋税之人,其中尤以各地官僚居多,他们以接受‘投靠’的方式变相兼并土地。”

“其五,便是我朝各省各府各县的人民,因为天灾又或是为了躲避田赋杂赋及各种徭役,不得不贱售自家土地。”

“这些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土地的农民或者沦为佃农,或者流亡山野,最终会导致我朝四处民不聊生,引发遍地流民这种情况,继而再出现农民起义……”

“至此,我朝定会陷入动荡不安的困境,到了那时,也就再无安稳之日可言!”

“洪武元年诏令曰:耕者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

“洪武五年六月,太祖高皇帝作铁榜九条申诫公侯,严禁功臣和公侯之家倚势强占官民田产!”

“洪武二十四年太祖高皇帝明令规定,公侯大官其山场水陆田地,亦照原拨赐例为主,不许过分占为己业!”

“然,大明立国这几十年以后,朝堂上下一众人等,视祖宗之法于无物。此等行为,已是严重动摇了大明朝的国本。”

慷慨激昂陈述过后,于谦抱起酒壶便是痛饮一番,想要以此将心中的郁气挥散出去。

“不错,答得确实很好!于谦,你果真是有大学问且心怀天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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