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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走,陪朕打枪去(2 / 3)

甚至是说,王迪已是在考虑,要不要在十几二十年后,动一动改变一下底层县衙门的权职结构。

《明史·职官志》当中规定了知县的职责为: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

与此同时,身为父母官的知县,还应当事必躬亲、勤政爱民,凡是涉及祭祀、表彰、养老、训练保甲、缉捕盗贼、救济百姓等等问题都要及时解决。

由此可见,一县父母官肩上挑着的胆子,不可谓不重啊!

况且,现如今的王迪,经过杨蜜多日以来的悉心解惑,他对于地方行政系统的人员构成,基本上算是了如指掌。

花名再多呢,无非就是官僚、幕友、胥吏这三种。

官僚,就是吃皇家饭的。这些人,基本都是通过考试、捐纳、荫庇进入仕途。至于后两者嘛,都是由官僚来支付工资的。

如若在那事简之地,又或是碰到能力强、权利欲望很重,亦或是较为抠门的知县,像县丞、主簿这些分摊压力和职权的副手,没准都不设,全由不入流的典吏一人兼领。

然而树有枯死日,人有力穷时!

在这个地方只有县衙门没有法院检察院的年代里,王迪觉得……

一县之地黎民百姓的日子过得好不好,恐怕全凭知县一人的执政能力和为官操守了。

这在王迪看来,很是不好!

所以说,经过杨蜜的提醒,王迪认为,完全可以将县丞、主簿、典吏、巡检等诸多位卑乃至不入品级的官吏们,就此设为朝廷固定编制。

不入流归不入流,但只要朝廷承认其编制,这也算是吃上皇家饭了。

就像武勋考选大典那样,经过底层乡村几年的实践以后,能者上,庸者下。

既能分摊知县的压力,防止知县权利过重,有为祸一方的可能;又能给不擅长八股文却有执政做实事能力的秀才们,找一条另类的仕途之路。

最主要的是,饱读诗书知晓忠义理智信的秀才们下到了基层乡村,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就代表着皇权下了乡嘛。

这样一来,如果再严格执行举荐制度的话,那么通过三途取士之法,大明朝上上下下的懒政、庸政、怠政问题,虽说不能将其彻底根除,但绝对能在最大程度使其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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