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长时间不见,眼前的女子又美了好几个度,如同世界上最艳丽的一株花卉,正在徐徐绽开她的美。
苏知鱼用眼尾瞥见柳长风的痴态,心中暗喜。
不枉费她花了两个时辰上妆!
若说苏知鱼对柳长风毫无感觉,那也是不能的。柳长风此人,颇有才华,容貌也不差,不然也不能被圣人封为探花郎。
柳长风对她的好,她是记得的。
在这一年多的相处中,苏知鱼对柳长风从一开始的不屑一顾到渐生好感。
自从京师内的来信少了之后,她虽不说,但总感觉百爪挠心,怅然若失。
这大概就是喜欢了。
能与自己喜欢的人成婚,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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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徐徐前进,苏知鱼本想看看京师风光,可帘子一撩开便是炙热的日头,她立刻没了心思。
一路到达南锣巷宅子门口,苏知鱼被雀蝶扶着下马车,那边,柳长风是坐着苏町田的马车一道过来的。
一见苏知鱼下马车,柳长风就赶紧跑了过来。
一头热汗,满眼都是她。
苏知鱼藏在帷帽中的香腮微微泛红,她让雀蝶将自己给柳长风绣的荷包拿出来。
柳长风神色惊喜地接过,“知鱼,这是你为我绣的?”
“嗯,你不是最喜欢竹子吗?”苏知鱼跟柳长风站在宅子门口说话。
天气炎热,巷子里无人经过。
柳长风收了荷包,与她道:“我晚上在聚香楼有席面,就不能陪你了。”
苏知鱼一愣,然后不在乎道:“你去吧。”
若是放在从前,柳长风哪里会放过跟苏知鱼单独相处的机会。像这样她初来京师,他能领着她在夜间游玩的机会,柳长风是一定不会错过的。
苏知鱼看着柳长风急匆匆离开的背影,心中生出一股闷气,转身欲往宅子里去,刚刚踏出一步,突然嗅到一股奇怪的香气。
这香气不浓,因为天气热,所以团在空气中久久未散。
很上等的熏香,留香十足,非富贵人家不用。
暗巷通风好,刚才外头燥热,香气被混杂了,没那么明显。
苏知鱼猜测,这应该是柳长风身上的留香。
这柳长风入了京,品味都跟着上升了啊!
总算是为了配得上她而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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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是苏家在京师内早就买好的,前面是铺子,后面就是住人的地方。
不算大,三进院落,可胜在地理位置优越,现如今是她大伯苏町田一家人正住着。
苏町田本来是一家四口,去年她堂姐出嫁,现在就剩下他老婆赵氏和一个与苏知鱼同岁的堂哥一家三口住。
院中人口虽简单,但家里却养着不少奴仆。
按照苏町田的说法,因为京师内好东西太多了,竞争压力很大,所以铺子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这事苏知鱼倒是知道一点,因为铺子连年亏损,所以苏家在京师内的三家分店被缩减成了一家。
可即便如此,她大伯的生活质量依旧节节攀高啊,这奴仆用的风生水起,银子流水似的花。
花的都是她爹这个大冤种的钱。
苏町田如此殷勤外加小心翼翼,就是怕二房将大房在这京师的最后一家分店也关了,挡住了他带领全家当二房蛀虫的美好生活。
其实苏家绣坊绵延百年,祖父在世时也给苏町田分了不少好东西,可他不善经营,都亏没了。
苏父就不一样了,年轻的时候拼搏一顿,将手中那份分到的苏家家业壮大不少,只是这事业一代人是努力不完的。
苏父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就想着求稳定。
这稳定不只是在事业上,还在家事上。
为了家和万事兴,他让苏町田来京城开铺子,亏了没事,他填补,只要家和便万事大吉。
因此,像二房家大业大,养一家亏钱的铺子也没什么,而苏知鱼也觉得问题不大。
因为她家钱多嘛。
苏父一向不让苏知鱼沾手生意场上的事,并非是他重男轻女,而是他觉得,这世道对女子不公,他只希望苏知鱼能开心快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罢了。
苏知鱼最喜欢的事就是穿最漂亮的衣服,戴最昂贵的首饰,然后在各种各样的聚会上艳压群芳,让那些嫉妒她的女人们羡慕死。
她的生活就是这样枯燥又快乐。
“是知鱼吧?这么久没见,你长得跟你娘是越来越像了。”迎上来的一位中年妇人穿戴金银,嗓门略高,一副熟稔的语气,“哎呦,我远远瞧见还以为是天仙下凡了呢。”
“大伯母。”苏知鱼微微福身请安。
赵氏立刻扶她起来,“我就是稀罕你这闺女,比我们家那野小子不知道强多少。”
苏知鱼扯唇笑了笑,“哥哥的三字经会念了吗?”
赵氏的儿子,苏知鱼的堂哥跟她同岁,听说是个纨绔混子,时常被苏町田打骂,不过赵氏是个护犊子的,因为太过宠溺,所以将她这堂哥养得无法无天。
从前的苏知鱼不懂赵氏的话中话,后来才明白赵氏时常把她堂哥挂嘴上,只因为她这堂哥是个带把的,而她二房无后,只有一个草包女儿。
赵氏面色变了变,态度明显没一开始那么热络的转移话题道:“对了,你的屋子我替你收拾好了。”
她的屋子赵氏确实已经让人收拾好了,只是这里面的东西品味实在是叫苏知鱼没有办法接受。
雀蝶再明白自家小姐的心思不过,立刻就让跟着来的家仆们好好的将随身带来的箱子打开,什么护肤品、化妆品、衣衫鞋袜、被褥垫子,应有尽有。
甚至连挂的帘子和垫的褥子都换了新的。
苏知鱼在铺了褥子的凉榻上休息,雀蝶就安排家奴整改屋子。
赵氏站在门口看一眼苏知鱼的大做派,脸上闪过不悦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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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间,天气凉爽起来,苏知鱼换了件漂亮的水绿色长裙,领着雀蝶出去遛弯。
作为一名从头发丝精致到脚底板的美人,今日的苏知鱼除了身上这件水绿色长裙,还配套了同色系的簪花和团扇。
这种又冷又干净的颜色,更衬得她肌肤冷白,让人联想到裹在黛色青山中的白软凝脂。
初来京师,苏知鱼按照自己吃喝玩乐的喜好,当然不会错过京师夜景。
十里长街,灯烛辉煌,烛油彻夜燃烧,熏得蚊子都不见一只。
车水马龙,商铺大开,商铺小贩手中除了本国之物,还有很多外邦的东西。
虽说天下财货莫不聚于苏州,但皇城毕竟是皇城,虽然它并不生产什么,但达官显贵众多,肯定是什么都不缺的。
苏知鱼头戴帷帽,与雀蝶一道穿梭在人群中。
突然,雀蝶伸手扯了扯苏知鱼的宽袖,“小姐,您瞧前面那人。”
苏知鱼顺着雀蝶的手指方向望过去,果然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柳长风换了件丝绸质地的长衫,整个人看起来越发儒雅温和,走在路上吸引一些小娘子们频频回头。
这样的男子是她的未婚夫,苏知鱼心中涌起一股奇异的虚荣满足感来。
瞅什么瞅?那是她未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