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快走,还留这想蹭晚饭吗?”金叔不耐烦地挥手,等他真站起来又抬头叫住他,“大少啊。”
“嗯?”
“清明重阳,别想我替你烧纸,自己来烧懂吗?”金叔没好气,“最多这些元宝蜡烛算你便宜点。”
易明堂眼里慢慢沤染上暖意,点头道:“我尽量。”
“尽量个屁,必须,一定,”金叔骂道,“留着条命来尽孝,别想带累我又烧多一份纸钱。”
4
说起来,易明堂小时候最喜欢的叔伯长辈中,金叔肯定算其中之一。
原因很简单,他每次见易明堂都出手阔绰,红包一拆开里头至少是五十一百港元,要知道省港两地往来密切,连英吉利**都承认的港纸,在人们心里比朝令夕改的**发行那些股票纸券靠得住,又比银元方便携带,因此那两张薄薄的“红底”汇丰百元钞,在那个年月已足够撑起一个中等人家的门庭。
等到易明堂小少年时考入书院念书,金叔就不给他包红包了,直接送表,那是一个精致到华美的怀表,纯金刻花外壳,细碎的小钻石镶嵌表面,外加一条粗细得当的金表链,瑞士江诗丹顿金表,省城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少爷都不一定能有一个。
可惜金叔送的钱也好东西也好都太扎眼,每回在易明堂手里还没来得捂热就会被他父亲收走,易家门风清正,子弟忌讳奢靡成性,他连**都不敢说一句,生怕挨揍。
有天晚上,大热天一家人在庭院乘凉,父亲心情颇好,还指点他观星,还给他讲古,易明堂于是趁着气氛大胆问:“爹,金叔怎么那么有钱?”
“有钱?”父亲冷哼一声:“年年清明去拜山,到处都有人烧纸银了,我问你,那是钱吗?”
“那怎么一样,金叔给我的都是真金白银。”
“你懂个屁,”父亲一巴掌拍他脑袋上,又怕拍重了委屈儿子,于是随便摸两下补偿回去,耐着性子教,“记住啊仔,双脚踩在正路上,双手赚清清白白的钱,那才是真金白银。不要看你金叔日进斗金又像善财童子,他的钱就跟纸银一样,迟早火一烧什么都没有,可惜了,他是有真本事的……”
那晚上还说了什么易明堂已经不记得,只记得被他父亲一语成谶,没过多久,父亲深夜突然点亮武馆大堂的灯,没一会带着人抄家伙披星戴月出了门,一直天亮才回家,带回血人一样的金叔。
他浑身是伤,一双手更是血肉模糊,哭得凄厉无助,像旷野里满身冤屈却无能为力的魂。
小易明堂以为他是疼的,然而等听清楚了才发现他不是在哭自己,而是一直叫着一个人的名字,“阿博,阿博啊,是大哥害了你,是大哥连累到你死无全尸,大哥该死,该死啊……”
他哭得实在太难听,易明堂父亲一巴掌打过去,紧跟着破口大骂:“你是该死,金旭来,你到今天才知道你该死?早叫了你不要做那种丧德败兴的衰事,你不但不听,还拉你弟入伙,阿博本来好好在英文书院念书,大把前程,现在搞成这样你有什么脸号丧?闭嘴!有这闲工夫不如想想怎么保全你乡下一家老小吧!”
这句话成功令金叔安静了下来。
直到那天易明堂才知道,原来这位出手阔绰又下场凄惨的金叔叫金旭来,他就是江湖上大名鼎鼎能出神入化,伪造香港汇丰银行港纸的“鬼手金”。
传说他原本不过是南海一个穷秀才家的儿子,老爸考了一辈子科考屡试不第,家贫屋弊还身染重疾,后来病榻上听闻全国各省乡试一概取缔的消息时,一口血喷出来死不瞑目。他**倒好了,可惜苦了一家老小,金叔身为长子没办法只能入铺给人做伙计帮补家里。然而他却是有才的人,看着隔壁仿古画文人雅士进进出出就动了心,私下偷偷学画,居然让他临摹得似模似样。隔壁的掌柜是个惜才之人,将他引荐给当地知名画师,金叔殷勤伺候了人家半年,终于让他松口收徒,这一下连店铺都辞了,专心做仿古画,到十七八时已能仿到十之七八。他师傅应邀上省城修画,便将他也带了上来,省城玩得起古玩书画多是权贵商贾,也就是在那,他头一回见到证券股票,青红港纸。
古画临摹仿造费时费力,且文人画最讲气韵天成,一笔一划不是像就行了,画得再逼真,笔尖墨下藏着的匠气也骗不了行家里手。金叔亏就亏在读书少,在古画仿制上能做的有限,然而画证券股票一类却牛刀小试,他一开始倒没想**,只是为了好玩,周围的人也本着取乐的心态多夸奖为主,有人多嘴讲了一句“股票大张花样又不杂,画得出来不出奇,有本事你画港纸啊。”
听者有心,金叔从仿十元“青蟹”开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胆子大了自然要更进一步画百元“红底”大钞,然而每张大钞上必有汇丰总经理签名,这个英文名不懂英文的人不好仿造,他便将脑筋动到在省城英文书院读书的堂弟金旭博身上。阿博正是好胜的年纪,英文又好,没几下就将这七拐八拐的洋人签名描摹得惟妙惟肖。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没多久便日进斗金,最多时一月竟然可画出面值十万的假港纸。
财帛动人心,更何况这种无本生财,一本万利的手段。
两人造□□是把好手,然而其他事上却未见得精明,再加上都年轻气盛,都从贫寒一夜一下跳入暴富,都还没来得及学藏拙便被一下推到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世界之中。那是怎样一个世界,五彩斑斓,空气中都飘着金粉,呼吸都充满迷醉痴狂的芬芳,走在路上都像飘在云端,没有一下实在。
然而那么快活,人还要实在做什么?
终于一下从云端跌入地底,摔得粉身碎骨。
金叔无知者无畏,丝毫不知道他仿造□□,实际上得罪的全是自己惹不起的势力,有人损失了利益要他们死,有人设了套等着他们钻,有人故意像玩老鼠那样先把他们弄个半死不活再插手收为己用,准备让这俩兄弟成为他们的生财工具。
大家都不肯退让,只好大家都别发财,为了谁也别占便宜,公平起见,最好将这俩兄弟弄残。
哪知道下手那帮人中有一个被金叔画过的“红底”钞骗过,原想过番谋条生路,哪知倾家荡产换来的港币居然是金家兄弟画的□□,他正愁没地方报仇,这下好了,仇人都送到眼皮鼻端下,不趁机动手简直对不住老天爷给的良机。只是弄残怎么够呢?他当着金叔的面,三刀六洞,极有秩序感地捅**金旭博。
而金叔双手被石磨碾碎,食指被连根切下,然而十指连心的钻心裂肺之痛,却比不过他目睹阿博惨死那一刻的崩溃。
那原本是他们姓金这辈人中读书最好的后生,靠自己的能耐考到省城英文书院来上学,不仅不要家里给钱,学校还每月给他发津贴。十里八村都出名的小金童,比起金叔的爹这种考了一辈子还没考□□名,越考越穷困潦倒的老秀才,大家都认为阿博这种才叫做文曲星转世,要不是皇帝退位,朝廷关张,阿博没准就是进士及第,御街带花赐马骑的命。
新时代也好啊,聪明人来到新时代照样有出息,阿博不过读了两年洋学堂就能看懂英文报纸,那个签名,他能模仿到十足十,拿到汇丰银行去,经理都辨不明白的地步。
怎么看,这后生都是前途无量,就算没有文曲星下凡那么夸张,可再不济的,当个洋行职员做个教书先生也是个体面人,怎么至于年纪轻轻像个街头小痞子那样惨死,死得还那样毫无价值?
金叔就是在那一刻顿悟到原来这世上是有报应的,不一定会报自己身上,可仍然能叫他痛不欲生。
5
这是易明堂所知道的金叔的故事。
除此之外他还知道,从那以后江湖上再也没有“鬼手金”,但离英法租界不远,靠近江边的密密麻麻的水边人家那,在终日夹杂在咸鱼尿骚等臭味的人家当中,多了一个卖元宝蜡烛的小门面。掌柜的也姓金,除了脾气臭说话难听之外平平无奇,他卖的元宝香烛从不在锡箔香料上偷工减料,价格又亲民,街坊邻居都爱来帮衬一二。除此之外,每年从年头接神到年底还神,所需要的各种纸宝纸钱加上线香蜡烛,金叔那都一份份都搭配好了。从他那买东西拜神,东西又周全又体面,烧起来仿佛也格外旺,直达神明天听。
除此之外,他暗地里也卖纸衣。
他一年只卖不超过十副纸衣,每件都是客人定制,写好姓名生辰,每一件卖出去后,当场会有份纸钱烧化。纸衣有便宜有贵,价格不同,带出来的信息也有多有少,若有客人没法自己动手又愿意酬以重金,没准他还能代为联络,找到愿意帮忙做事的人。
请死者上路,让生者让道,他隐秘地做着这样踩着死生界限的生意,人早已面目全非。
只有一样习惯延续下来,那就是画钱。
他画的还是“青蟹”“红底”,只是双手已残,也无心以假乱真,画得很粗糙,倒像玩儿似的。画完了也不做什么,时不时烧给阿博和易明堂的父亲,好像跟逝去的人开玩笑一样,**都要叫他们回忆那桩害人害己的往事。
好几年前,易明堂劫后余生又与他重逢,两人没坐在一起对酌缅怀过往,倒曾坐在一起画纸钱。
说是一起画也不恰当,大体是金叔画,画好了,易明堂拿着钢笔随便签了一个英文名上去。
易大少当年也是上过洋学堂的,只不过那笔英文字写得宛如蚯蚓爬过,金叔颇为嫌弃,骂骂咧咧道:“你让我讲你什么好,一样读书,我们阿博写得一手英文字不知道写得多好看多整齐,连那些番鬼都比下去,再看看你的字,简直浪费你爹的钱。”
“你又好到哪去?”易明堂叼着卷烟讥讽,“你倒是跟过名师学过画,现在呢?你是能仿董其昌还是文徵明?”
金叔哑口无言,憋出来一句:“我能给**画纸钱!”
“是,了不起,”易明堂没什么诚意,“明知道阿博**的,也明知道我老爸生平最恨你做这一行,你还时不时画这些烧给他们,你是嫌他们在棺材板下睡得□□稳了吧?”
金叔回答得很欠揍,他说:“我时时刻刻记得的事,他们怎么能因为**就忘掉?”
易明堂沉默了,他在那一刻理解了金叔话中未尽之意,是的,若果真有刻骨铭心之憾事,那么连生死在它面前都无足轻重。
然而人生在世,尤其是乱世,哪能没有遗憾地活着呢?
经历过的遗憾有大有小,就像一处处伤口结了痂,通常能用来向外人道的,都是细小且不狰狞的,还掺了些自以为是的淡淡的忧伤,比如“当时要是娶了她就好了”或“那会要是读了书就不同了”一类,说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真为过去感到可惜,只不过是借着遗憾之名怀念一下回忆,还有幻想一下不曾有过的假未来。
真到刻骨铭心那种地步的遗憾,没人会愿意再提,只会想活着一日就躲一日,躲得多了就胜利了,害过的人,做过的孽都会被时间捏扁搓圆,任你是谁。
像金叔这种才不正常,他不仅自己不忘,还要时不时画出来刺激一下阴间人,明明可以浑浑噩噩,可他就是不愿放过自己。
6
易明堂已经有一年多没来六国大饭店。
上一次来,还是为做贺爷委托的那件事。
那天晚上月朗星稀,有个少年血流满地,有个女人为此发疯,还有他没来得及留意的人也许改变了一生。然而所有这些细究起来或许与他有关,但也与他无关,他并不是金叔,他向来很愿意放过自己。
易明堂抬脚,走进了这座灯火辉煌的大饭店。
来之前他换了一双新皮鞋,让街口擦鞋的小孩擦得锃亮,这会与剔透晶莹的玻璃门一对真是相映得彰。旋转大玻璃门之内依旧是浮华盛世,衣着考究的绅士淑女,肤色不同却阶层相近,装扮不同却透着同样基于优渥生活的矜持与傲慢。他越往里走,越有种错觉,仿佛这里自成世界,一个与世隔绝,不老不死的地方,哪怕与此同时,这个国家正在各省军阀之间发生着战乱,水灾、饥馑到处都是,哪怕自古以粮仓自居的富庶之地依旧有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乞丐,然而所有这些都与六国大饭店无关。它是遗世独立的,绝尘也绝细菌的,最大的卫生问题也不过是女士的长柄手套不小心摸到楼梯扶手背面一点点灰尘,没关系,在她嗔怪之前肯定有侍者紧跟其后,掏出雪白的手帕抢先拭去。
一楼往来侍者穿梭,二楼是原西餐馆,今夜周六,是这个月第一个周末,据金叔的情报,每月此时潘家铭的四太太都来此办聚会。
这个聚会也有名堂,叫什么冷餐会,吃的东西全是冷的,一溜的冻鱼冻肉冻馅饼冻甜点冰激凌,连酒都好好藏在冰桶里,雪白餐台上望过去徒增三分冷嗖嗖,与国人饮食习惯大相径庭。然而就是这样的东西,近来却不知为何流行开来,就如西服文明棍,洋袍洋花边一样席卷省城的上流阶层。把冷餐会做好的地方不多,六国大饭店算是一个。其实六国大饭店的西厨做的东西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犹如混杂多国血统的杂种。然而怎么说呢,人类的杂种往往博采众长,长得格外好看,餐点这东西也差不多,因为肯学法餐又肯学东南亚菜,西厨拿手的几样东西味道调和得中西皆宜,风味十足。
就像现在,站门口一眼望过去,映入眼帘的首先是那张长长的餐台,餐台上有什么花花绿绿点心细看不了,可点心们簇拥着一只硕大铜盆,铜盆内装满剔透的冰块,冰块之上,是一盘肉白滑嫩的广式白切鸡。
易明堂一看就知道,这像是粤商团的人会干的事。
谁都知道他们最喜欢中西合璧,又爱赶中西合璧的时髦。潘家铭出身南海潘氏,又办实业又做贸易,生意做到马六甲,最是根正苗红的粤商出身。他家做的宴,怎会真的只顾着“冷餐会”的洋形式而忘了照顾客人们的口味?
易明堂抬脚正要进去,一个梳着油光头,穿着燕尾服三件套,雪白的衣领浆硬得几乎可以戳破颈部肌肤的领班已彬彬有礼地拦住了他。
“先生,这里是私人宴会。”
他倒不是狗眼看人低,而是生怕大饭店里的其他客人走错地方,微笑着解释道:“潘先生府上办的,他们只接待熟人。”
这句话就有意思了,是潘府将人拒之门外而不干他们饭店的事。易明堂点点头,知道今日若硬要进去反而打眼,于是没多说一句,转身便走。
哪知只走到拐角处便听见有人兴冲冲低喊他:“易先生,易先生。”
易明堂一看,蛇仔明笑嘻嘻探出个头,正鬼鬼祟祟朝他招手。
自从支了一百元给他办喜事后,蛇仔明浑身上下洋溢着少有的意气风发,让人觉得这才是一个正当好时光的后生该有的样子。他的欢喜与得意都是藏不住的,眼角眉梢全是光彩,就如原本打蔫的植物沐了春雨,一夜间枝条舒展,绿意葱葱,生机流淌着。
易明堂给他钱原不过是存了收买人心的意思,此刻见了却也感到,这钱给得值的。
区区一百元,已然能打开这个年轻人的生路,哪怕谁也不知道这所谓的生路到底通往何方,然而此时此刻他至少能由这一百元撑起一种信念,仿佛前方真是有好事在等着。
易明堂走了过去,蛇仔明问:“您想去潘府那个什么冷餐会?”
易明堂点点头,蛇仔明仿佛替他办了件大事似的松了口气,笑道:“我有办法,您跟我来。”
他率先走,边走边回头跟易明堂解释:“这里我有点门路,早几年我在这帮客人跑腿赚点铜子,跟经理领班都熟,二楼的餐厅专做西餐,怕菜传上来失了味道,专门开了另外的厨房。巧了,厨房到餐厅有专门的通道,我带您走那。”
“你还做过跑腿的?那怎么不跟着在这做侍者?”
蛇仔明顿了顿,随即微笑道:“穿那身红皮啊,太拘束了,我喜欢自在点。再说赚的也不多,遇到难搞的客没准还会被打骂。”
他们一到进入厨房,蛇仔明果然如他所说那样有门路,只见**塞给其中一个厨子什么东西,厨子打量了易明堂两眼,大概见他穿得体面,脸色不那么难看,但口气还是很冲道:“明仔,我可是担了风险帮你这次,别搞事连累我啊。”
“不会不会,多谢阿叔。”
厨子道:“最好啦。快点过去,马上要上热羹了。”
蛇仔明奇道:“冷餐会不是都吃冷的吗?”
“冷餐会只是个名头,哪能真让里头那些老爷太太们吃一肚子冻冰冰的东西回去?要哪个因此生病了,潘家不要脸面吗,当然最后要吃口热羹才是正理。”厨子不耐指着门道,“快去吧,问那么多。”
蛇仔明笑嘻嘻地道谢,带着易明堂朝门走去,一推开又穿过狭长的通道,又见一道门,到这蛇仔明就不越俎代庖了,他道:“易先生,到了。”
易明堂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蛇仔明又讲了一句:“我就在这等着,您走了我再走。”
易明堂有些诧异,低头发现他目光真挚,是真想候在这等。
“你不知头不知尾,就敢在这等我?”易明堂讥讽道,“我要是在里头干点什么,你守在这跑都跑不及。”
“那就更不能走了,”蛇仔明认真道,“我对这里熟,万一要跑,我还能给您指路。”
易明堂霎时间只觉得新收的小弟有些蠢,又疑心他或许为了讨好自己故意扮忠心,扮过了头才显得蠢。他懒得分辨,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伸手推开了门。
一派灯红酒绿扑面而来。
7
原有的餐厅被扩大改成舞厅,当中挂着硕大的水晶吊灯,侧边做了个小舞台,上面几个穿着白色西服的乐手正在演奏西洋音乐。
低音大提琴与钢琴敲着节奏分明、暧昧轻佻的调子,欲说还休,半遮半掩,乐手们夸张地扭着身子演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带着暖意的芬芳,兴许了客人身上撒的香水,兴许是两旁缤纷的鲜花。时候不早了,水晶吊灯不仅光彩璀璨,墙壁两旁黄铜花枝样的煤气灯也一一点上。在场的客人并非都是华人,此刻两个身材高挑的白人男子穿着三件套纽扣里别着红玫瑰熠熠生光,正被一众宾客簇拥正中,不知道在聊些什么笑声连连。几名侍者花蝴蝶一样穿梭在不同桌的客人,随手斟酒,姿态潇洒。
易明堂左右看看,找到一个空位正要坐下,点燃烟,佯装不在意问旁边的人:“怎么不见潘先生?”
“潘先生不来,今晚太太小姐们撺掇着要跳舞呢,他不爱这个,早讨饶避开了。您不知道?”
“潘先生邀我只说让我来玩玩,没讲这么清楚。”
那人笑了:“多来两次您就知道了,潘家每月的餐会都有不同名堂,四太太是个会玩的人。”
易明堂不置可否,旁边传来哐当一声杯子摔碎的清脆之声,他随着大半个餐室的人循声望去,一个年轻女人正呆呆地直瞪着他,目光中有他无法回避的炙热与难以置信,还有他不能理解的慌张。
这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烫着俏皮的波浪发,沿着额头用镶嵌了珍珠和羽毛的额勒围了一圈,她身上穿着易明堂向来无法理解的所谓欧式礼服,宽松直裙,长及脚踝,上面缀满闪亮黑色珠片,修长的脖颈上挂着一串长珍珠,珠光润洁,裸露的玉臂与肌肤跟珠光映衬,竟有种不逊于白人的华美,使得在华人看来不庄重的服饰穿她身上不显轻佻,反显时髦。
然而女人盯着他的反应实在古怪,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攥住勾花桌布的手几乎将它当成了落水的救命木板那样,她眼中波光流转,藏着千言万语,唯独不见害怕,她不是因为害怕在发抖,她是因为激动在发抖。
易明堂蓦地认出她来。
一年多以前,也是在这里,楼下,他做完事,顶着身后方大姐铺天盖地的凄厉哭嚎匆忙离开时撞到了一个女学生。
女学生看到他也如今天这般慌乱,但那会她大概还稚嫩,乍然重逢故人的惊喜压都压不住,今天眼角眉梢间带出的神情却已然圆滑了不少,只是看着他,哪怕有些失态,却再不会冒冒失失跑过来。
很久以后易明堂偶尔也会想,或许那晚上他不该与这个女人相认的,他该在第一时间站起来转身离开,那样后面很多事就不会发生。
事实上,回到认出她的这一瞬间,易明堂也有转身离开的念头。倒不是他未卜先知,而是他怕麻烦,他来这是做事的,谁也不想在做事时跟个故人牵扯不清,徒惹麻烦。
然而就在他想起身的瞬间,他看见那两个众星捧月的洋人其中一个走过来,笑着用很奇怪的中文喊:“潘四太太,能有荣幸邀你共舞一曲吗?”
女人将视线从他身上挪开,点头道:“当然。”
易明堂眼睛微缩,又缓缓地换了个坐姿,坐得更稳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