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结束之后,广场上形势只能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不管是印第安人还是白人,都被电影的这个悲壮的结尾感染了,当广场上的灯光全部打亮的时候,我扭过头去,看到的,是一张张满是泪水的脸。
就连那个整日宣称印第安人是毒瘤的阿尔弗雷德.史密斯也一把鼻涕一把泪,等从电影的情绪中反应过来之后,这才急忙偷偷抹掉自己脸上的泪水。
掌声,如同期待中的那样,响了起来,震耳欲聋,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热烈。
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中,我被推倒了前方的讲台之上。
经过了2多小时的放映,观众如同乘坐着一条小船在历史之河上游荡,一条曲折蜿蜒而又壮阔无比的河流。这部电影给他们带来的震撼,远远超过了我原先的估计。
“女士们先生们,这不是一部电影。”我握住话筒,自己的内心兴奋得近乎痉挛。
广场的民众看着我,沉默着,期待我的下一句话。
“这是一部赞歌!一部印第安人的伟大赞歌!不朽的赞歌!”
哗!我的一句话说完,掌声如潮。
“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来自美国各地,有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知识水平,但是我要做的,是讲一个故事给你们听,一个来源于历史的真实故事。在这个故事跟前,你们会得到同一个感受,这个感受,是所有正义之人都应该有的感受!”
“1851年。印第安索瓜米西族的酋长西雅图,在华盛顿发表了一演讲。对于这个后来被成为西雅图宣言的演讲,你们有地人熟悉,有的人恐怕根本没有听过。一两百年来,白人通过强占、驱逐、购买、欺骗等等各种手段。从印第安人手中占领了大片的土地,从东海岸到西海岸。从佛罗里达到五大湖,这样的土地太多太多了,而每一寸土地之上,都留下了印第安人的冤魂!”
“看看你们夺取之后,留下了什么?西雅图说得好:‘我们不懂,为什么野牛被杀戮。野马成了驯马,森林中不满了人群地气味。优美的山景,全被电缆破坏、玷污。丛林在哪里?没了!大老鹰在哪里?不见了。生命已经都到了尽头,是偷生地开始!’。称印第安人是乞丐是强盗是小偷的人,如今自在美国多不胜数,更有很多将有机会带领美国人民前进的人。恬不知耻地称印第安人是毒瘤,要把他们清楚出美国,这样的人。你们愿意跟在他身后吗?!”
“不愿意!”
“不愿意!”
民众高呼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阿尔弗雷德.史密斯,这个两小时之前还雄赳赳气昂昂威风不可一世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如同被针扎破的气球,瘪在了座位上,在民众地呼声中灰头土脸,而他的那些拥护者更是低下了脑袋,生怕被别人看到。
“印第安人原本是整个美洲大陆地主人!可是现在,他们只剩下这一快狭小的保留地!我曾经不止一次听人说:把他们往北赶,那里有一眼看不到头的冰川,那里才是属于他们的地方。这样的话,让我觉得羞耻。印第安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地几万年!这片土地上,有他们的自由和尊严!我希望所有美国人都能看到,他们不是强盗不是小偷不是乞丐!他们是印第安人,是红人,是勇敢、善良、纯净的大地地主人!”
“这片土地,属于他们!天经地义,并且亘古不变!”
“这片土地属于我们!”
“这片土地属于我们!”
……
很多印第安人一边高呼一边落下了眼泪。
“今天,在这里,在印第安纳波利斯,我,安德烈.柯里昂,作为一个白人,向全美国民众呼吁擦亮你们的眼睛看看你们面前站立的,是怎样的一群人!如果你们对他们举起了屠刀,你们和电影中的那些恶魔有什么区别!?如果你们对他们举起了屠刀,整个美国的自由精神将会永坠黑暗!”
“而我,安德烈.柯里昂,愿意向邓巴那样,愿意像哈森少尉那样和印第安人并肩战斗,知道这土地上那面自由大旗猎猎作响,直到光明重现!”
“战斗!”
“战斗!”
“战斗!”
广场上,众志成城,这个时候,已经分不清楚哪里是白人,哪里是印第安人,他们已经融合在一起,水乳交融!
《与狼共舞》的首映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首映式过后,广场上举行了盛大的狂欢活动。
无数白人和印第安人拉起了手,像是庆祝一个重大的节日一般载歌载舞。
印第安战鼓在响,印第安人的颂神歌彻夜不息,在这鼓声和歌声中,这片凝聚着无数血泪的苍茫大地,显得那面沉重。
印第安纳波利斯城内城外的人都源源不断地聚集到广场上来,小小的一个印第安纳波利斯,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都是欢乐的人群。
我和这些人一起闹到了午夜一点多,才离开广场。
“安德烈,这部电影好!十分的好!算是给印第安人说了一回公道话!”路上,柯立芝拉着我的手,连连赞叹。
“更重要的是,这部电影一上映,等于一把尖刀狠狠插进了民主党人的胸口,他们的民意支持率肯定会锐减!”一帮人当中,胡佛笑得最开心,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的支持率下跌,那就意味着他的人气飙升,如此一来,美国总统的位子可就离他越来越近了。
“痛快!你们没看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的那一张脸,没有一丝的血色,那灰头灰脑的样子,那叫一个爽!”格里菲斯哈哈大笑。
“民主党这次大受打击。估计够他们一帮人头疼地了。”雷斯特卡麦隆也是笑得眯起了眼睛
一帮人进了波利斯酒店在柯立芝的房间里聊了一会,便各自散去。
安顿完了嘉宝、莱尼等人之后,我根本睡不着。窗外人声嘈杂,整个印第安纳波利斯已经是一个不眠之地。
从床上爬起来,走到院子里。看见雷斯特.卡麦隆一个人呆呆地坐在一尊雕像的下面。
“怎么?也睡不着?”看着雷斯特.卡麦隆,我笑了起来。
雷斯特.卡麦隆明显在想事情。听到我的声音,赶紧回头,不自然地笑了笑。
“睡不着呀。这样的一部电影,让我想起了早些年地那些事。”雷斯特.卡麦隆低下了头。
是呀,他的经历,就是电影中哈森和邓巴地经历。只不过他没有和印第安人并肩战斗,而是看着那个印第安部落走向灭亡。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死在白人的枪口之下。
他的心情,我很理解。
“要不要出去走走?”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经过了几个月的同生共死,我们两个人早就成了无话不说地朋友。
“走走?到哪里去?”雷斯特.卡麦隆问道。
“随便找个酒馆喝杯酒,然后就可以回来睡觉了。”我长处了一口气:“来印第安纳波利斯这么久,我还没怎么喝当地酒馆的酒呢。”
“这主意好。”雷斯特.卡麦隆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换上了便装之后,我们一起走出了酒店地大门。
街道之上。摩肩擦踵,到处都是人。
大人们喝酒、闹腾,孩子们则四处乱跑,这样的场景,我想即便是圣诞,都不可能这面热闹。
人多,我和雷斯特.卡麦隆又是便装,所以一路上根本没有人认出我们,反而切切实实地与民同乐。
一路上我们两个人和印第安人跳个舞,和他们一起敲敲战鼓,十分的尽兴。
就这面东逛西逛,逛到了一家酒馆的门口。
“我们怎么到这里来了。”看着那个酒馆,雷斯特.卡麦隆笑了起来。
这个酒馆,不是别家,正是上次我们在这里喝酒遇到达伦.奥利弗被袭击的那家酒馆。
“这酒馆我喜欢,他们地酒菜十分的有味道。”我砸吧了两下嘴。
“那进去?”雷斯特.卡麦隆明显也很心动。
“进去。”我对他挤吧了一下眼睛,表示赞同。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