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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2 / 2)

公子哥端着酒杯朝她走来,薄矜初猝然起身,往反方向走。

公子哥见状,吹了声听起来很得意的口哨,吸引了一众目光。

薄矜初没回头,往右迈了一步,坐进别人的卡座里。

公子哥三五步来到桌前,一双眼钉子似的镶在女人脸上,对其他人说:“都是兄弟,不介意一起玩吧?”

他特意挨着她坐下,薄矜初目不斜视往里挪了挪。

一群人饶有兴致,沈修看了眼最里面埋头看手机的某人,心里疑惑,什么时候rose也兴这种土味玩法了。

今天的局是沈修组的,在座的六位是本科时的舍友,六个人关系很好。毕业后戴眼镜的瘦高个去了英国,硕士毕业后娶了一个女博士,现定居在牛津。当年的篮球队队长回上海开了个篮球俱乐部,刚和谈了三年的女友订婚,年底举办婚礼。宿舍长硕士跨考了c大的量子力学,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

剩下三个,除了沈修一直没离开过北城,梁远朝和傅钦兜兜转转也还是回了这里。

他们六人好多年没聚齐过了,每次见面都会缺几个。这次正好六人都在北城,沈修赶紧招呼大家出来嗨。

几个人聊得正欢,沙发上突然多了位美女。

卡座深处的男人在黑暗中抬眸,被酒润过的嗓音分外迷人,“看来我们这桌挺招人喜欢的,既然都想玩,谁喝赢了谁留下来,怎么样?”

听到声音,薄矜初猝然抬头,对上一双幽深宁静的眼。

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梁远朝,更没想到自己一屁股坐下去的会是他的地盘。

喝这个字正中公子哥下怀,他盯着薄矜初,问她意见。

薄矜初对上那抹意味不明的笑,说:“可以。”

周围人惊讶,梁远朝竟然会撺掇人喝酒?

靠外侧的男人喊了酒保。

“沈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什么?”

男人看了眼薄矜初,又看向梁远朝,“哥,扎啤?”

梁远朝把手上的酒杯放到桌上,启唇:“伏特加。”

众人:“......”

沈修让酒保上了十瓶伏特加,40度的。

梁远朝淡道:“喝吧,先一人一瓶。”

公子哥常年混迹各大夜店,区区几瓶伏特加还真难不倒他。

开了两瓶,一瓶递给薄矜初,一瓶自己留着。

就连递酒,他都想揩油。薄矜初刚握住瓶身,公子哥的手便盖上来,“要是不能喝了,可以随时喊停。”

薄矜初抽出手,一言不发,对着瓶口直灌。

40度的酒称不上特别烈,但这伏特加纯喝,不兑任何东西,入口像‘火熨’一般,不甜不苦不涩,只有烈焰般的刺激。

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公子哥明显好酒量,也有技巧,不像薄矜初这样猛灌。

今天的局是沈修组的,一共六个人,都是大学时候私交甚好的几位。

这女的实在太过平静了,愣是害沈修起了一手鸡皮疙瘩,“那个...”

梁远朝:“下一瓶。”

沈修:“哥......”

傅钦:“算了吧。”

梁远朝:“不喝就滚。”

众人:“......”

薄矜初二话不说又开了一瓶,喝到一半,她砸了酒瓶,哐当一声。

除了梁远朝,全都被吓的后仰。

晶莹澄澈的酒液溅了男人们一脸。鞋子旁,桌面上,全是碎玻璃渣。

她拎起包走了。

公子哥想追上去,梁远朝一个眼神,沈修把他扣住,“赢的人,留下来玩,一开始就说好的。”

梁远朝跟出去,卡座里的其他几位男士面面相觑。

处理掉那位公子哥,沈修一脸坏笑,“咳咳...大瓜,买吗?”

“先验货。”

“那女的,我见过。”

“嘁———”

“在咱梁总的钱包里!”沈修看着傅钦,“是不是?”

大学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梁远朝高中有个小初恋,毕业的时候掰了,那根刺一直扎在心里死都拔不掉。

傅钦是唯一可能知道这个故事的人,可惜不论他们怎么威逼利诱,他就一句话:不同校,不清楚。

这回他却说:“是。”

“我就说!我就说你知道!”

“草,傅钦,这就不够哥们了。”

沈修:“瓜分享完了,快打钱!”

众人:“滚!”

*

薄矜初面不改色心不跳出了rose的大门,她给祁封发了条信息。

马路比酒吧亮堂,她漫无目的的走着,脚步挺稳。

醉了吗?醉了吧。

心醉了,连痛都感受不到了。

梁远朝找到她的时候,她蹲在路灯下,手机停在晏寔的号码上。

她没注意到他来了。

男人夺过手机,狠狠的砸在地上,屏幕碎的像张蜘蛛网,他把她从地上拖起来压在柱子上,火气从眼眶中溢出来。

梁远朝晚上喝了不少酒,情绪失控,“薄矜初,在你眼里我梁远朝算什么?从前不如祁封,现在不如晏寔。在你面前我连条狗都不如。”

梁远朝沉声一吼,“你真他妈让我恶心。“

薄矜初对着他的脖子咬下去,往死里咬,一嘴的血腥味都不肯松口。

梁远朝也咬她,活脱脱就是两个疯子。

她在他开的的玫瑰园门前哭了。

那朵色泽黯淡的玫瑰花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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