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产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并不仅仅局限在广东,而是分布在全中国,造成这种情况大面积生的问题,主要还是要归结于官府的不作为,以及官员的懒政和渎职,是民间一种规避的办法。
老百姓大规模的使用白契而不是官方的红契最大的问题就是办理交割手续的麻烦,在明代的时候,官府是支持交割的,甚至有严格的规定,“不过割”这个行为本身是犯法的。大明律规定,“凡典卖田宅不契税者,笞五十,仍追契内田宅价格一半入官。不过割者,一亩至五亩,笞四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加一百。其不过割之田入官。”
明代出于收税的目的,对于田宅文契的官方要求很严格,但依然禁不住。老百姓过割田亩交点契税无所谓,关键是官府的勒索太过,没人愿意跟官方打交道。清朝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的制度,清朝雍正年开始,放宽了典卖制度,典就是暂时抵押的意思,因此老百姓找到了一条规避政府契税和官府勒索的办法,那就是采用白契,私下签订典卖文书,官府追究大可托庇为典而不是卖。
总之这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导致到了清朝,大量民间私契泛滥,根本不可遏止。
这种产权的问题最是麻烦,历代官府都理不清,现在让朱敬伦评理他也没有能力分清。
所以他的原则就是不分,原来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
他只针对九龙仓的情况来论理,先几个九龙仓一带的客家村子,他们手里持有的是租权白契,也就是使用权,每年按时给官府纳税给地主交租,从无拖欠。他们卖出去的土地,都是一些靠海最近的耗田,平时根本无法下种,也就是退潮后收收贝壳,种种生蚝的用处。甚至这些淤积的沙田,官府都是另立地册的,也是一笔理不清的产权,客家人说是他们的,地主说是他们土地上长出来是他们的。
本来就理不清,也没什么大用,所以争执虽然有,却没有动干戈,但是客家人将这里的地卖给了洋人,这才惹火了一大群地主。
说到底什么排外了,什么歧视了,什么民族问题了,最严重的还是争地,哪怕是沙地,这些人也要争个头破血流。
“官府是怎么断的?这些地的地契在谁手里?”
朱敬伦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