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这会给曾经的玛德兰带来多大伤害,开始后悔起自己的知无不言。如果因此让自己老爸从此踏上逃亡之路,那么我也将如海中的泡沫,消失殆尽。然而这个女人注意到我正局促不安,忽然发问:
“你所说的那个无比重要的主播,大概就叫丽恩吧,那么你爱她吗?”
“爱,但这不是男女之间的爱,她能慰籍我心灵缺失的那部分,也许是作态,也许是我一厢情愿,但我更愿相信她发自内心。她不叫这名。”我冲她一摆手,道:“但若是如此,却将玛德兰害死了,我也不想要这个结果。毕竟,他承载着令我降生到这世上的重责大任。”
“所以这就像串套环,一环结着另一环,难以割舍,是不是?我还是称呼玛德兰好了,别告诉我你的名字,未来还很长,你既可能是敌也可能是友。但就我个人,不会伤害你,因为我爱上了你的老爸,哪怕他存心要毁了我。”她像个长辈般拍拍我肩头,叹息道:“只可惜梦醒之后,你将忘却所有的一切,与新闻主播形同陌路。只因你是名不完整的骁鸷。”
“其实我直到现在也不懂什么叫骁鸷,那是别人揣测的,据说出现过的全是女人?”
“是的,曾经的骁鸷全都是女人,男性还素未有过。至于它是什么?你就理解成,某一个维度里的作弊器好了。”女人让我放空头脑,不要随便乱用返金线,将实情道来。
如果将维度解释为一部精密电脑,那么骁鸷就是漏洞后门。它是如何来的?怎么自然产生的?无人知道,也许连造物主也没有答案。强横如闪灵、横皇等巨妖,充其量也不过是窥透全部时空线,预先获悉所有结果,但它们无法改变宇宙恒定理论,即通过妖法返回过去重新修订。但骁鸷就能做到,她会以移魂的方式,借助他人梦境的波长肆意往返,并带着自己的意识,去修改无法破坏的壁垒。更神奇的是,她还能在过程中改变结局甚至提取物品,所以史上出现过的三名骁鸷,基本都是富可敌国的名媛。
因此,这个世上若当真存在骁鸷,必将被暗世界、泛世界以及极暗世界重金笼络纳入麾下,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同时,也可能在政治博弈中,首当其冲成为第一消灭对象。毕竟,每个人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秘密,不会任由小偷在自家后花园随便出入。
“往后,你别再沾沾自喜逢人就说自己是骁鸷,那不是值得骄傲的事,而会害你掉脑袋。可惜,小鸟自出生就没有自由,不是被别人锁进囚笼,就是作为会飞的靶子被打下来,一丝一毫个人空间都没有。”女人扶着脸颊,自嘲道:“比起你,我庆幸自己只是名黑水仙,虽然差了好几个档次,但更有安全保障,毕竟世间仍有不少。”
“现实虽然残酷,但我想,终会找到一片无人之境,供我这只小鸟停留并梳理羽毛。”
因这片隔阂被打破,leeann紧绷着的脸渐渐松弛下来。她要求我将雨夜遭遇巨人般的呕吐女人一事道来,期间,尽量要通过写字的方式来沟通,似乎担心会被无形的眼睛监测到。我知道这点对他很重要,故意吞吞吐吐,以期她能将战略重心移回到如何打破污泥池子这点上。见我如此,她也不追问,只说如果是重要的讯息,不适合在这里交谈,我与她必须要去到有煤灰的场合才可继续。从leeann脸上,我瞧见了恐惧两字,不管她是二十岁还是三十岁,都会通过下意识的小动作表现出来。这个女人时不时便会露齿微笑,冲着你的脸吐烟圈,因此它既可能是种自负,又是她独有的情绪释放。
“你看上去有些害怕,是因为翡翠之华么?”我朝主桌扫了一眼,那里仍旧空着,大厨正在席间走动,并招呼一群侍者开始上菜,于是我问:“你是担心他伪装成宾客混在人堆里?”
“小心你所提的这个问题。”她并不作答,用两只铅青色大眼凝视着我。
“你的演技不错。丛入座起,你一次也没往那个角落扫过一眼,似乎那里不坐人比坐着人更令你不安。我听说过一些他的事,据说那是个无法被拍摄进底片的人。而按照暗世界通行的法则,你打算窃走他的私人珍藏,无异于释放出开战信号,这些道理,你理应比我更清楚。那么,既然你是横下心决计要蛮干的那种人,自然已有了生死觉悟。我哪怕再眼拙,也能分清一个女人明明害怕却装得不害怕。”
“你对恐惧二字,又真正了解多少?”她逐渐收拢脸上多余的表情,问。
“我出现在此的原因,是为了协助你。而你依旧保留下许多不愿让我知道。其实打从检验信函起,我就憋了一肚子疑问。那些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知道站着的四人里总有俩个是假冒的。而这种只需要动动手指便能釐清的事,却以官僚的作派,反将伉俪驱逐走了。那时的我犹如在玩游戏,开局便下了把烂招,按说难以为继,结果却什么都没发生。跟着你禁止我去膜拜木雕,又呵斥我乱举水杯,表面看是你不想我出丑,实际还是担心会被人注意到自己,因为我们长时间在攀谈。我觉得你对这里很熟悉,并不像普通的蟊贼那般观察地形预排路线。我只想告诉你,我能帮你。既然你为不确定因素在豪赌,不如将赌注押多些在我身上。”
在这之后的十多分钟里,leeann没再说过一句话,我借着这种沉默,假装往会场的另一头过去洗手,打算近距离看看奥地利大妞。结果那正是法鲁克斯,穿着一套白色的校服西装,与旧照片上分毫不差。至于那名女接待,我也看清了她的名牌,r字打头。想着我在口袋中摸索纸笔,打算抄录下来,以免日后遗忘。结果碰到个圆滚滚的东西,那是天鹅绒。一切污泥池子前揣在身上的东西,包括打火机和便签本,全都被我带进了这个魔魇。
我不由感到意外,回头扫了女人一眼,见她正目光呆滞地看侍者分盘,显得若有所思。回到坐席后,leeann推了我一把,问适才为何同她说那些话,是否偷偷在返金线里做调查?我只知心电可以被用来代替对话,却不知它还有其他功效,便摇了摇头。女人自然不愿相信,说不论用过与否,别再有下一次,那会让翡翠之华立即查觉,因为他根本不是人类。
见我想也不想地点头,她担心口是心非,终于决定分享些咨询,以免我动歪脑筋深究。她所要盗取的这件金箔羽衣,名唤伏琳沙,是印度兴都库什山南高地土邦国公主的名字。这东西看似金银织成,其实并不是贵金属,而是从一种叫做地角蝽的昆虫身上采集而来。
地角蝽的生活习性比较奇特,它们捕食与自己体态接近的昆虫,通常一只够它们吃上一整年。因担心被其他同类抢夺,蝽虫体内会产生凝胶状的分泌液,将食物虫尸顶在脑袋上行走,随着日积月累,最终会结成粪土色的带甲硬球。当地人采集这种东西,收拢到一定数量,会将它们投入燕子血中熬制,从中提炼出可塑性极强的类金属。通过反复锤炼打成薄片,就能变为上等的材料。由于这种东西特别稀少,要编织一件羽衣需要准备几十年,往往公主出嫁都等不到完成的那一天。
因此,以当今的价值观,只能说凡属一种亚文化,有成品拿来展览不错,没有也无伤大雅。而在十二世纪末,在这个小国诞生了一个名叫伏琳沙的公主,自降世起便是既聋又哑,背上还驮着一对贝壳,活像只巨型蜗牛。宫中之人都觉得她是妖怪,王公便一早喝令丢去谷地自生自灭。她的生母于心不忍,将其偷偷藏匿在山洞之中,每隔一月便寻机来投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