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李家村的村民,所犯的杀人案,被定性为模仿作案,模仿的是曾经轰动全国的一桩连环杀人案。
一般的所谓模仿作案,实际上都是漏洞百出的。
因为那些模仿者,所能了解到的情况,大部分都是从新闻媒体,亦或者流言之中获取来的,这其中的信息真真假假,再加上具体的细节相关部门是不会公布出来的,所以理论上模仿作案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
但这个案子,从杀人手法再到细节处理,与之前的连环杀人案几乎如出一辙,用现代话来讲,简直是复制粘贴,完美的拷贝。
这在廖柏生看来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根据案卷中的笔录来看,这个嫌疑人根本不具备这样冷静行凶的心理素质。
更关键的一点是,李有福的弟弟当时明明有不在场证明,但当年的办案人员竟然无视掉了,甚至到了庭审,这份证据都没有被采纳。